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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生产中废水排放的监察办法以及注意事项

返回列表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05.13

工业生产中废水排放的监察办法以及注意事项等,长兆环境为你分析解答。

1、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
● 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2、污水排放口监察
●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 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
● 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3、排水量复核
●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 有给水量装置的或有上水消耗凭证的,根据耗水量计算排水量;
● 无计量数及有效的用水量凭证的,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手册给出的同类企业用水排水系统数进行估算。
4、排放水质
● 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 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 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 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5、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
● 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江苏长兆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原苏州长兆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专注于工业废气处理,公司三大技术核心技术RTO、RCO、液态分子筛适用于各种类型和组分的VOC有机废气,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工艺流程为您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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