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目前,首年征收已经顺利完成。截至2019年1月23日,2018年,江苏共有333908户纳税人办理环保税申报,共申报42.3亿元,实际缴纳税款29.5亿元,位居全国第一。作为排污费缴纳大省的江苏,费改税的“税负平移”情况如何?税务部门主导征税,生态环境部门如何协作?实施成效如何?
杠杆效应,倒逼企业治污减排。环保税既有约束,也有激励,“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企业如果主动治污和节能减排,就能减轻环保税负。社会各界对环保税的期望值都比较高,关注度也高。从江苏开征首年的情况来看,形成了一定的倒逼作用,发挥了杠杆效应。
2018年江苏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基本实现了SO2和烟尘的“零排放”“超洁净排放”。环保税开征首季,其排放废气中SO2同比下降98.06%、烟尘同比下降92.74%,废气环保税缴纳同比下降74.57%。
对固体废物征收环保税,也使企业想方设法“变废为宝”。江苏某钢铁企业投资3.75亿元引进国内最大冶炼渣立磨设备,对冶炼废渣综合利用。如果冶炼废渣没有进行合规处置,企业每个月预计要缴纳750万元环保税,现在这笔费用无须缴纳,新材料的生产销售每个月还能额外增加7000万元收益。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的环境质量数据显示,2018年,全省PM2.5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国考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为68.3%,劣于V类的比例为1%,超额完成国家约束性指标任务。环保税征收的首年,企业治污减排的成果、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也都印证了环保税的实施成效。
费改税平稳实施,税款主要来源于大气污染物从污染物种类看,2018年累计入库应税大气污染物税款占比90.52%,水污染物税款占比8.62%,噪声税款占比0.64%,固体废物占比0.15%。2018年,环保税占整个江苏税收收入0.23%。
为确保费改税平稳实施,江苏提出了“三三二”的工作目标,即环保税管理必须做到“三须”,纳税申报辅导必须做到“三会”,由此实现费改税“两目标”:按排污费移交户数全面申报、环保税款平稳入库。具体而言,“三须”一是对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的户数必须明确具体联系人,确保一户都不能落;二是根据纳税人特点对所有识别完成的纳税人必须全程培训到位;三是税务机关必须征询纳税人对培训效果的评价,确保培训内容掌握到位。“三会”分别是:纳税人会计算应纳税额、会填写纳税申报表、会自主网上申报。 江苏税务系统对标推进工作,从税源管理、培训辅导、系统建设、配套政策等入手,基本实现业务精通、协作畅通、系统连通、数据融通,有效保障环保税平稳实施。
部门协作,形成征管新模式。《环境保护税法》明确了税务机关的征管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污染物监测管理责任,通过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税务征管、企业申报、环保监测、信息共享、协作共治”的征管新模式。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要求全省各级税务机关深化与财政、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的配合,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畜禽养殖、建筑施工扬尘等领域的环保税征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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