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193号)文件要求(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如何填报,详见课件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讲解、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热点问题汇总(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固废信息系统填报,到2019年10月31日前,实现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与管理计划中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等数据,以及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核准经营规模和实际利用处置量等数据的相互匹配校核。2020年1月1日起,原则上停止运行纸质危废转移联单。(纸质联单如何运行,详见课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1、转移联单的填写需一车一单,一类一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环办土壤函[2017]1986号))通过以后,可以一产废单位一车多类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