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兆环境参加了由苏州环境科学会主办的“企业自行检测与信息公开”专题讲座,苏州市环境检测中心的梁科长详细介绍了有关于企业自行监测等各方面的内容,包括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注意事项等。
监测方案的制定包括自行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信息;自行监测开展工作是否按照自行监测方案进行;监测结果在污染源管理系统的报送,是否与监测结果公开的完整性、一致性、及时性,这些都是对排污单位的专项检查要点。
梁科长就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出了总结,并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是构建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和重中之重,各行业企业应当把自行监测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监测质量,发挥自行监测应有的作用。